《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境外并购的十条意见》政策解读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2-09 | 信息来源:台州政府 | 发布人:

    为更好推动我市企业开展更大规模、更高质量、更高水平的跨国并购,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,努力打造工业4.0标杆城市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意见。

     

    《十条意见》首先明确了并购标的对象和产业范围,从并购前期购买中介服务、并购融资贷款、境外投资保险、并购海外研发机构、先进技术品牌、引进全球性专业服务机构、境外并购项目回归等几方面明确了确政策支持重点,共10条内容。

     

    一、文件制定背景

     

    当前,在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、世界经济严重衰退、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加剧形势下,但经济全球化仍是发展主基调,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发展,东盟十国发起的RCEP签订、中国与欧盟国家CAI谈判完成等都是强有力的信号。我市境外投资合作要以CAI谈判完成为契机,多维度深化台州-欧洲经济循环。新冠疫情对欧盟经济带来巨大冲击,大批欧洲本土公司遇到发展困难会增大出售意愿。台州企业可以把握这波机遇和政策红利,找准投资机会和并购标的,扬帆出海,推动自身国际布局。

     

    二、文件制定依据

     

    根据《台州市市级外经贸促进政策实施细则》(台商务发﹝201862号、《众创空间(孵化器)和境外研发机构扶持实施细则》(台人才领﹝201714号)、《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和高质量发展20条》(台金融办﹝202066号)、《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浙财企﹝202059

     

    三、文件主要内容

     

    第一条:本政策所指的境外并购行为、标的对象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、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及技术研发中心、品牌等。并购产业要围绕我市着力构建的“456”先进产业集群及战略性新兴产业。第二条:支持企业购买专业中介服务。第三条:对境外并购项目进行贷款贴息。第四条:加强境外风险防控,支持企业境外并购项目购买海外投资保险。第五条:鼓励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实现转型升级。第六条:鼓励全球性的专业服务机构落户台州。第七条:注重海外专业人才引进。第八条:搭建海外服务平台。第九条:支持境外并购项目回归。第十条:优化境外并购营商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