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新版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”发布 兜住兜牢民生底线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6-29 | 信息来源: | 发布人:

   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,连接民心。日前,市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根据国家最新要求,对《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1年版)》进行迭代,出台《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新标准》),进一步织密民生网底。

    据悉,《新标准》涵盖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、军有所抚、文有所化、体有所健、事有所便等11个领域105项服务事项,并对每一个服务事项服务对象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支出责任、牵头负责单位进行了明确,确保其服务范围和标准在城乡间、区域间、群体间的一致性。

    记者比较新旧两份标准发现,《新标准》保留了大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,例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、就业见习服务、适龄女性“两癌”检查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、最低生活保障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、食品安全监管等项目。

    在此基础上还有部分调整——增加了符合近期台州实际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,例如为准备怀孕的生育妇女提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;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文化服务;为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和在本地实行火化人员提供惠民殡葬补贴等。

   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,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。《新标准》的出台,意味着群众能享受到的福利水平更高,实惠更多,权益保障更全面,有利于进一步兜住兜牢民生底线,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