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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“品字标”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 第4部分:“品字标浙江农产”评价要求》省级地方标准解读 |
发布时间:2020-02-17 | 信息来源: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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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背景 自2013年我省正式提出打造“浙江制造”区域公共品牌的战略构想至今,“浙江制造”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,形成“区域品牌、先进标准、市场认证、国际认同”的“浙江制造”品牌制度体系,其中标准已成为“浙江制造”品牌的认证依据和推进我省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。截至2018年底,全省已发布“浙江制造”标准853项,颁发“浙江制造”品牌认证证书466张。我省打造“浙江制造”品牌的创新举措,已成为融入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和实施“中国制造2025”的特色亮点,有效推动了新旧动能转换。 2018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:深入实施“品字标”企业培育计划,力争到2022年“品字标”企业达到2000家”。《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第二阶段实施方案》中将“实施‘品字标’标准提档工程”列为第二阶段重要任务:加快“品字标”标准制定步伐,完善各领域“品字标”标准体系,新增标准500项以上。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,要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“品字标”区域公共品牌,将“品字标”品牌由制造业逐步拓展到农产、工程、服务、生态等领域。目前DB33/T 944.1-2018《“品字标”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 第1部分:管理要求》地方标准已发布实施,配套的相关领域的品牌评价标准亟需制定。 二、目的意义 浙江是我国农、林、牧、渔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区,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大省,农产品种类繁多且品质优良。近几年,我省将统一品牌作为推动农业创新发展的突破口,努力破解“有好产品、缺大品牌”这一难题,初显成效,出现如“丽水山耕”农产品品牌。但从目前大多数农产品品牌来看,一是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够,二是层次不高,不能很好的体现浙江省农产品的特色。前期从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角度均未对“品字标农产”品牌评价作出具体要求,因此有必要打造“品字标浙江农产”的品牌,体现政府扶持农业发展方式的创新,从过去“企业单打独斗创品牌”向“政府为品牌代言”的转变,实现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,通过打造“品字标浙江农产”品牌 ,落实乡村产业振兴战略,给我省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,推动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。 本标准作为“品字标”品牌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农业领域开展“品字标”品牌建设与评价提供标准指引,将有利于在全省范围内形成“品字标”品牌建设的合力,扩大“品字标浙江农产”品牌的影响力,提升品牌知名度。有利于促成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,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生产模式,推进农产品产业化发展。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,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,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。 三、主要内容 “品牌认定”根据“品字标”品牌的管理确定。 “基本原则”:主要从资格、商标、质量责任、发展规划、体系、制度、档案等方面进行规定。参考了品牌评价的一些文件,结合农业的特点进行编写。 “管理体系”引入了目前农业生产中的质量、环境、生产方面的体系,同时也规定了追溯的内容,追溯的内容参考了GB/T 29373-2012《农产品追溯要求 果蔬》、GB/T 29568-2013《农产品追溯要求 水产品》,并结合实际进行制定。 “投入品管理”参考了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、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和《小菘菜生产技术规范》等。 “生产组织”主要参考了目前我省推广的农业生产模式、生产技术、生产设备等实际。 “服务和供应”主要对销售、运输和售后服务提出了要求,根据目前农产品经营的提出的要求。 “可持续发展”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、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进行阐述,因为土地资源是企业稳定输出的关键因子之一,稳定的土地资源有利于生产的开展,因此在标准中进行了规定;不断的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,因此在标准中也对技术提出了相关的要求;经营模式是根据目前主要的经营方式进行规定。 “风险管理”是企业经营的一种能力,企业应具备抗风险的能力。标准从预防风险、处置风险的角度出发,规定了相关要求,主要根据目前企业管理的实际制定。 “人员管理”根据企业的人事管理规定。 “财务管理”根据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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